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7.19 -- 实施日期:2003.06.17
为了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北京市地方立法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对本市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提出意见,现将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在网上登载,供广大市民查询。
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
(注:截至2003年5月31日,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127项)
1、 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198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 关于议案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7年2月25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改〈关于议案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1989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991年3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5、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1991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6、 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1年11月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1991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8、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9、 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2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1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1992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11、 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
1993年6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2、 北京市国防教育条例
1993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3、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
1993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4、 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5、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1986年7月8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16、 北京市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条例
1994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1994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8、 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 北京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 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2、 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
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4、 北京市信访条例
1994年9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5、 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6、 北京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1994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8、 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
1994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9、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3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31、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
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2、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3、 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1995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34、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
1995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35、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36、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1996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37、 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1989年9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的决定=修正
38、 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1996年9月3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39、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1、 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2、 关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
1996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43、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1996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44、 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
1997年1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45、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1986年4月30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46、 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
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的决定=修正
4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48、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89年4月2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的决定=修正
49、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50、 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修正
51、 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修正
52、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1988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2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3、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199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5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55、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56、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57、 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
1993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6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58、 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
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59、 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60、 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1987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1、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62、 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决定=修正
6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1997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64、 北京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
1997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65、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66、 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6月23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67、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
1997年1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68、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998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69、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70、 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1984年2月22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3年7月2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71、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72、 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73、 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74、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1998年11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75、 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1998年11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76、 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1993年5月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1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77、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78、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79、 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
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80、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81、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82、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83、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84、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1999年10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85、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86、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87、 北京市博物馆条例
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88、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000年11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89、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9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9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92、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正案》修订
93、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9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1993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95、 北京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
1994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96、 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
97、 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
1998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
98、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996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
99、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0、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1、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正
102、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03、 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0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105、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990年3月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修订
106、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1988年5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107、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
1994年9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08、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2001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09、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
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10、 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6月4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111、 北京市消防条例
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112、 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113、 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
114、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
115、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
2002年5月1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116、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1994年9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117、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18、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19、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20、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121、 北京市农作物种子条例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122、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123、 北京市公园条例
2002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124、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1年2月1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4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修正
125、 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
1996年12月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3年4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修正案》修正
126、 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
2003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
2003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资党委宣传 [2011] 132号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对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按照中央部署,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现就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兴起学习讲话精神的热潮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党委要求,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在全面领会讲话丰富内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认真学习讲话对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历程的全面回顾、对90年奋斗的高度概括、对90年探索的深刻总结和对未来形势的精辟分析,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讲话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着重学习、领会、把握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加深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目标任务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认识,为推进中央企业各项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集中一定时间,组织集体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理解讲话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全面把握讲话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讲话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努力学深学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与党校培训、专题研讨班、学习报告会等形式相结合,帮助党员、干部学习领会讲话精神。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把企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讲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密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注重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困难,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监管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以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独特优势。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要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创先争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组织有深度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0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业绩和宝贵经验,宣传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和重大成就,宣传中央企业在大事、要事、难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效,激励企业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企业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对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出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理论问题,要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讲话精神。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活动的领导,及时将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情况报送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党委
2011年7月4日